窗外大雨倾盆,窗内小雨滴答。崭新的壁纸被水渍晕染开丑陋的霉斑,昂贵的地板在水的浸泡下开始鼓起变形——这不是什么水乡旧梦,而是衡阳市珠晖区一位业主入住半年后遭遇的真实困境。雨水频繁的季节,楼上阳台渗水、自家卧室飘窗也频频“告急”,物业的回应却冰冷如墙:“保修期过了”、“楼上没住人你该自己负责”、“外墙渗水不归我们管”。
基本案情
2019年5月,小刘在长丰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装修后入住不久发现外墙往室内渗水,小刘以此为由一直拒交物业费。
2022年1月,物业公司将小刘起诉至长丰县法院,要求小刘支付物业费,并承担千余元的违约金。
小刘认为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特别是房屋卧室飘窗一侧,每逢下暴雨往室内渗水导致实木地板发霉。在物业公司未能解决问题前,没有权利找其索要物业费。
物业公司认为自己不承担维修义务。小刘在装修时私自对卧室飘窗部分进行了“扩建”才导致的渗水,应当由其自行进行维修。物业公司为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了维护、对小区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故小刘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长丰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小刘以房屋渗水问题不支付物业费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不予采信。即使该案存在房屋质量问题,也与物业服务合同不是同一法律关系。
物业公司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为小区业主提供了相应的物业服务,小刘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原告支付物业费,并因逾期还应当支付违约金。
依法判决小刘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
法官说法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是为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部分提供服务,并非针对某个业主的专门服务。
该案中,小刘误以为物业公司是凡事包办的大管家,把不属于物业公司服务范围的事项理解成服务事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物业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法官提醒
业主收房后如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首先应当弄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
如因房屋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导致的问题,应当及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其他原因导致的问题,比如业主装修,应当向相关业主主张权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面对物业的推诿,业主的愤怒与无助,我们感同身受。房子漏水,滴穿的是墙壁,浸透的却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基。当物业用“过期”、“不归我管”搪塞时,我们需要的不仅是忍耐,更是对自身权益的清晰认知。
法律从未规定保修期结束就是责任的终点。那堵风雨中挺立的外墙,是整个楼栋的共同财富,它的健康,维系着家家户户的安宁。物业作为守护者,职责是长久且具体的——它手中的扫帚,理应也包含修补公共外墙的工具。
责任归属如同水流,总要找到源头。是外墙自然衰老,物业便该动用维修基金;是楼上邻居装修不慎,责任就应落回他处。法律条文不是冰冷的字句,而是我们安居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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